为进一步提高对账工作的管理水平和防控风险能力,充分发挥对账工作的积极作用,杜绝虚假对账,工行毕节分行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实施对账工作的“八个严禁”,确保对账人员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对账,切实防止虚假对账。
一是严禁未经报批更换对账人员和调整对账人员岗位;二是严禁由前台经办柜员、客户经理、上门收款人员、上门结算服务人员及其他外勤人员担任对账员;三是严禁对账人员擅自减少应进行面对面对账账户的范围;四是严禁对账人员擅自减少面对面对账的频率;五是严禁与客户面对面对账时只要求盖章而不核对余额,对账流于形式;六是严禁对上门收款、人民银行往来账户只核对余额不进行发生额的逐笔勾对;七是严禁对账人员对未达账项不进行有效核实;八是严禁在发现异常情况时直接与开户网点和经办柜员联系。
通过以上对账工作的“八个严禁”,该行实现了对对账范围、对账频率、未达账项核实及对账人员对账行为的有效控制,切实保证对账的真实性,确保银企资金安全。
责任编辑:彭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