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行都匀分行高度重视运营风险管理,结合本行实际情况,对权限卡管理工作提出十项具体措施。
一是规定机关各部室(中心)、城区各网点要对权限卡进行认真的核实和清理,对长期不用的权限卡立即向人力资源部申请注销或置为待启用状态。各支行由各行会计部门和人事部门配合进行清理。
二是持卡人暂时离岗10天(含)以上的,要求部室经理要督促持卡人到人力资源部门于离岗当日将其权限卡改为待启用状态,并妥为保管。持卡人返回工作岗位后,相关负责人要为其启用权限卡。权限卡转为待启用和重新启用均须在《柜员登记簿》上登记。
三是持卡人在岗又长期不使用权限卡的,要求分管行长、部室经理要督促持卡人每周刷卡一次,避免产生预警。
四是每日营业终了,要求网点营业经理查看权限卡的签退情况,并将检查情况记录在工作日志中。
五是对离职离岗的持卡人,要求必须交回权限卡,否则人力资源部门不予办理相关手续。调离本岗位的员工,由部室经理监督交回权限卡,交回的权限卡由人力资源部门按照作废卡进行注销处理。
六是因保管、使用不当或其他原因作废的权限卡应由相关负责人当场切角(破坏磁条),当日在《柜员登记簿》登记并注明原因。
七是持卡人丢失权限卡,要求立即向人力资源和运行管理部门书面报告,由人力资源部门对权限卡进行注销处理。相关部门应按权限卡的办理程序为持卡人申请办理补发新卡。对持卡人未及时报告而形成的后果,由持卡人承担。丢失后又找回的权限卡做切角处理。
八是支行人事卡、机关部室持卡人连续三次出现预警的,由分管行长进行告诫谈话。营业网点发生未签退的,由运行管理部找营业经理进行谈话,并在本月履职评分上作相应扣分。
九是因泄露密码、盗用他人密码或遗失权限卡而造成经济损失或案件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十是从下文之日起,凡发生权限卡超过时间未使用和权限卡没有签退而产生预警的,将对其负责人和持卡人进行相应的处罚,并按季度进行通报。
责任编辑:彭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