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协会对参与“2008年度中国银行业文明规范服务示范单位”评选活动的营业机构进行检查、初评。
(七)总结评比表彰(10月、11月)
奥运会和残奥会结束后,中银协拟于10月末将对“中国银行业迎奥运文明规范服务系列活动”进行全面总结。贵州省银行业协会将积极响应此次活动,全力推介我省银行业金融机构参与“中国银行业迎奥运文明规范服务优胜奖”和“2008年度中国银行业文明规范服务示范单位”的评选。同时贵州省银行业协会将评选出“2008年度贵州银行业文明规范服务示范单位”。
五、活动相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迎奥运文明规范服务活动及公民道德建设--满意在贵州系列活动”的重要意义,树立服务奥运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增强大局意识、国际意识和风险意识,高度重视做好奥运会期间和暑期旅游旺季的银行服务工作,确保在奥运会期间向公众提供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
(二)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部署,精心组织,迅速行动;各会员单位要结合本方案总体要求和自身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活动成效标准与活动进度,确保活动有序开展,扎实推进。要成立系列活动的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指定联络员,加强活动的协调与沟通,形成责任明确、分工负责、齐抓共管、协调联动的工作局面,保证系列活动的顺利开展。
(三)各单位要通过组织检查督导、现场观摩、明察暗访、典型带动等方式进行本活动的督促推进;要不断培育、发现和推广先进典型,对活动中好的经验做法,认真总结宣传,培育一批银行业服务品牌,广泛交流推广。
(四)各单位要强化系列活动的力度。除积极参与协会统一组织的活动外,还应该根据自身特点和总行的相关要求,制定和落实具有本单位特色的活动计划。
(五)活动期间,各单位要严格遵守奥林匹克知识产权保护的相关规定,不损害中国银行作为北京2008年奥运会、残奥会唯一银行合作伙伴的正当权益,不能通过银行网点、社区和媒体等渠道进行有关奥运活动公开推广宣传,不得使用“奥运”或其他任何属于奥林匹克的专属标志。
(六)各单位要及时掌控各阶段工作进度,按时上报各种信息和文字材料。请各会员单位制定具体的活动实施方案,并于3月20日前报贵州省银行业协会备案,同时上报联络员名单。活动期间,各单位应每月末报送一次月活动小结,10月10日之前报送系列活动总结报告。各单位相关信息报送情况将作为评奖重要依据之一。
贵州省银行业协会
二00八年三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