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0日以来,农发行水城县支行积极配合农发行南明支行做好贵州中水能源发展有限公司野马寨发电厂的贷款资金使用委托监管工作。该行成立由分管副行长挂帅的委托监管贷款服务小组,制定详细的委托监管方案,明确与企业联系的专职客户经理。在贷款资金到账之前,督促企业提前开设专用存款账户,企业资金到账后,监管服务小组按照企业报送的电煤采购计划及电煤库存出入库日报,到企业实地核实,实行存煤库存量动态管理,逐笔核实电煤供货合同,按照流动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保证款出煤进,在企业45天的售电周期内既保证了企业存煤量增加到25个工作日,又防止电煤采购资金被挪用的风险发生。
责任编辑:彭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