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08年6月末,农行贵州省分行营业部胜诉未执结贷款收回本息共计1897万元,完成全年任务的75.88%。
2008年,该部法律部门将诉讼工作重点放在新增不良贷款、胜诉未终结、便于及时处置的抵押物或查封资产、具有现金清偿来源的不良贷款执行上。对有望部分收回货币资金的不良贷款,坚持有选择、有重点地进行诉讼。充分发挥法律专业人员优势,明确执行目标,创新工作方法,加强案件执行指标的考核。通过对未执行案件的清理、督办指导、分层次参与处理,抓住一切可能的清收渠道,利用司法、行政、金融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等一切可以利用的社会力量,运用多种执行措施,最大限度地收回货币资金。
其中诉贵州林海新材料制造有限公司借贷纠纷一案,充分与法院沟通,采取简化诉讼程序和执行,从立案到开庭、申请强制执行、拍卖、执行完毕仅用了46天,396万元贷款本息全部收回,执行收回率为100%。
责任编辑:彭冰